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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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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4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间房屋被卖出,承租人还是可以继续租赁

    租赁的房屋被卖出之后,租房合同期未满可以继续租赁。这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该转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基于原租赁合同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的权利主张,直至原定租赁期限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突破了债权的一般效力

  •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谁所有?

    在一般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但融资租赁却不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这是因为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购买租赁物时,其经济目的不在十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获取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

  • 2021-11-29 14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吗?

    一般来说,租赁期间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租赁物的使用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由约定,但是,租赁期间过长并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客观情况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特别是租赁价格,可能会大起大落,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也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如果当事人还愿意继续租赁关系,可以

  • 2021-11-29 14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满,租约能不能“自动续约”?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 2021-11-29 1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满,租约能不能“自动续约”

    刘某在北京路租了一个商铺,当时与业主约定租赁期为2000年4月至2001年4月。合同期满后,刘某未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继续使用该商铺近四个月,并交了租金。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这个铺了,但业主要求刘某找人转租,否则不退回5万元押金。那么:法律是否有自动续约的规定?如果刘某找不到人租这个铺,业主是否有权扣刘某的押金?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

  • 2021-11-29 139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期满租约是否自动续约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可以看出,刘某与业主的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又继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房屋遭遇拆迁,承租人该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 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 。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房屋被拍卖、抵押、查封,承租人怎么办?

    案例 甲租赁乙的临街门市房经营餐饮业,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支付当年租金 ,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饭店生意日益兴隆。半年后,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卖该饭店的传票。原来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将该 门市房抵押给银行,后因还不起银行贷款,被银行申请法院抵押拍卖还债。租赁时,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实情。甲损失惨重,租赁权益无法保障,被迫停业。 我国《物权法》第190条规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房屋维修责任由谁担?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 。因此租赁

  • 2021-11-29 1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租赁房屋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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