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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晚婚假到底可以休几天,包括周六周日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争议案

    某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某某一等六人诉被告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杨翌亭、梁硕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2004年2月受聘于被告处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工资。但工程完工后被告不付工资,声称原告要向某某要工资。原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   原告秦淑蓉,原系保险公司业务员   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秭归县支公司。   1997年5月28日,原、被告签订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秭归县支公司代理业务员合同书》,由原告以被告名义办理保险业务,被告按合同约定给原告支付代理手续费。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缴纳保证金1500元,被告于1997年6月给原告颁发了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时效与时限基本概念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

  •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时效、时限的基本概念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

  •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无证驾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无证驾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无证驾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   马某系章丘市牛二农机配件厂的职工。2005年4月25日19:30分左右,马某下班后骑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行至相公庄镇牛推村村北时发生交通事故,与迎面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马某腿部受伤,左腿被截肢,肇事者逃逸。2005年11月21日章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证明:马某发生交通事故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无证驾驶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

    无证驾驶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 无证驾驶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 [案情]马某系章丘市牛二农机配件厂的职工。2005年4月25日19:30分左右,马某下班后骑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行至相公庄镇牛推村村北时发生交通事故,与迎面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马某腿部受伤,左腿被截肢,肇事者逃逸。2005年11月21日章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证明:马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摩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无效劳动合同由哪个部门确认?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见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迫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1995年劳动部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无故拖欠工资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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