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3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2021-11-29 80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尚未支付工资的是否还要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何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何法律责任?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
2021-11-29 117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如何补偿和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91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根据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低于标准部分的工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及时转移档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及时转移档案,致使档案滞留在原单位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失发〔2000〕245号,以下简称245号文件)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未按规定及时转移失业人员档案的和1999年10月31日前“人”“档”分离人员的档案,可以按照下列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且已履行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规定明确了有关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什么时间订立,如何订立,不订立有什么后果,未有涉及。导致劳动合同订立的普及率不高,尤其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为甚,本应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劳动合同,其作用大打折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该法
2021-11-29 106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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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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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