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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当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由于女职工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生理特征的特殊性,法律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了较为特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当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限条款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我国《劳动法》是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立法的。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普遍把劳动合同期限等同于服务期,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要求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因此,尽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择业自由的基本权利,在劳动合同期间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巨额违约金责任往往使劳动者被迫放弃该

  •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的更换由谁决定?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津贴那些你不了解的事儿

    女性员工怀孕了,需要休产假,可是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的问题有点让人傻傻分不清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个概念吗?到底应该如何发放呢?   在实践中,有些员工在产假过程中没有工资,因此向单位咨询,单位回复已经为员工申报了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员工领的是生育津贴,所以无需再付工资了。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   如果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津贴如何发放?按照什么标准发放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问: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答:不能。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同时拿吗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

  • 2021-11-29 85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生育保险立法问题探究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尺度。妇女在参与社会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还肩负着人类自身生产和哺育下一代的重任。由于生理的原因,妇女不仅要承受由于生育可能导致的生命或肌体损害的自然危险,还要承受在怀孕、分娩、育婴期间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社会劳动,完全或部分失去劳动收入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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