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劳动纠纷>全文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如何补偿和赔偿?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9:20 浏览:117

根据《劳动法》第91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根据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与经济补偿金总和一至五倍的赔偿金。

分类: 经济常识 劳动纠纷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