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监督检查的,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0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员行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无理阻挠”的界定,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9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劳动法第一百零一条中的“无理阻挠”行为: (1)阻止劳动监督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涉及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将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在接到劳动合同文本后,才可以通过文本知道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哪些义务?
(1)建立职工名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是记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名录,内容应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住址、文化程度、学历、职业技能等基本情况,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终止情况等。建立职工名册,有利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采取的行为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规定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收取财务或扣押证件等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在立法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认为,用人单位是固定存在的,劳动者流动性极大,如果劳动者不提供担保,用人单位就没有任何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有的流动性较大的岗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或收取劳动者财物的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合法吗
某建筑工程公司业务员赵某与某建筑材料厂签订了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约定3个月内交货,并支付了预交款15万元。3个月过后,建筑材料厂因生产原因无法按时交货,要求延期2个月,并愿意赔偿建筑工程公司的损失。赵某向厂方说明情况后却被指责为办事不力,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并被告知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赵某不服,认为建筑材料厂未按时履行合同并非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其本人不存在任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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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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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