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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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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8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解析工会经费2%限额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有些企业认为,这一规定在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没有变化,但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则会发现,工会经费在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扣除规定还是存在差异的。   扣除基数有变化   原内资税法规定的扣除基数为计税工资总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解决工伤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首先需要搜集能够证明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说,劳动合同、员工卡、工资条等。最好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说明你从事与该用人单位有关的事情,并且从用人单位获得报酬。   其次需要能够证明构成工伤的证据材料,比如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证明等。   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等级的程度进行处理,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解决单位拖欠工资的方法

    1、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会裁决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 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解决劳动争议,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根据《劳动法》第78条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 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2021-11-29 130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予以解决,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调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有哪些?

    规章制度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5、传阅法;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7、意见征询法。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1、网站公布(举证困难);2、电子邮件告知(举证困难);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举证困难)。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见习期是什么意思?

    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前而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制度下的做法。 但必须明确的是见习期制度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前而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计划经济时期

  • 2021-11-29 121 人看过[劳动纠纷]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1、什么是见习期?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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