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意义,学习劳动纠纷流程,熟悉劳动纠纷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纠纷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纠纷] 派遣员工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派遣员工情况,采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 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 及时为新招聘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4、 受委托办理外地人员务工的各种证件;   5、 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   6、 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纠纷] 派遣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津贴制度

    我国劳动法里面明确规定了津贴制度: 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 一、津贴的性质、特点和作用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额外的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保证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受特殊条件影响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家知道,人们的生产活动是在不同的条件下

  • 2021-11-29 106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注意保留职业病维权证据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 2021-11-29 106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公司是什么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至于劳务派遣公司就是我们俗称的中介公司。   二、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内容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法院应当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

  • 2021-11-29 78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法院受理的劳动纠纷争议

    劳动纠纷。包括:   1.劳动合同争议;   2.除名争议;   3.辞退争议;   4.开除争议。   企业破产事件。包括宣告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财产清偿案件。   票据纠纷。包括:   1.股票纠纷案件;   2.债券纠纷案件;   3.其他票据纠纷案件。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法院先予执行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   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案件在作出判决以前,为了满足原告在生活上、生产上的急需,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被告先给付原告一定数目的金钱、财物或要求被告停止实施某种行为的制度。适用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