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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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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9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判断承揽合同的法律标准有哪些?(下)

    三、定作物具有特定性 对定作物特定性的要求,其实也是和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分不开的。因为承揽合同一般并无固定的内容和形式,多数情况下属于个别商订的合同。因此,定作人往往正是出于对承揽人的特殊能力、条件的信任,才要求承揽人为其完成工作。那么定作人对承揽人提出的要求,也就不是按照同类标的物的同样标准来确定的。因此,无论这种定作物的最终成果以何种形式体现,它都必须具

  • 2021-11-29 7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判断承揽合同的法律标准有哪些?(上)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与定作人双方约定,由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给承揽人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应完成工作并将工作成本交付给对方的一方当事人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向对方给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为定作人。承揽合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时,还需要做什么?

    在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四份,分别是一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另两份由所属单位签注意见后。 客运记录应于3日内报主管分局及有关分局各一份,连同旅客随身携带品清单及证实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区间停车处理时就近车站)处理,受理站不得拒绝。 如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3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上述材料。

  • 2021-11-29 8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购买合同中的抗辩权问题(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四条又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两条款即构建出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所有权保留制度在日常经济实践中的存在由来已久,在合同法明确规定这一制度之前,《中华

  • 2021-11-29 7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购买合同中的抗辩权问题(上)

    【案情】 2008年8月8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所有的悍马汽车一辆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于2008年8月8日、9月8日、10月8日分三次各支付给甲公司10万元,甲公司于李某给付第一笔10万元的当天把汽车交付给李某,付清价款前该汽车的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现李某已给付甲公司20万元,但10月8日李某应给付的最后10万元一

  • 2021-11-29 9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法定条件是什么?

    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法定条件是什么?为何这样规定?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样规定是因为分期付款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在出卖人对买受人资信能力的信任基础上的,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意味着买受人的资信能力已不足信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出卖人请求

  • 2021-11-29 10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若干注意事项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并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分期付款买卖的标的物是已经交付了买受人的,所以在因买受人一方的原因而由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期间的利益也是出卖人的损失。出卖人有可能就提出自己在因买受人的过错而解除合同时有权抵扣已收取的价款或者请求买受人支付一定金额赔偿的条款。如果这种约定过于苛

  • 2021-11-29 9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有何特别规定?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并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因此,有时出卖人也会考虑提出对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进行特别约定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为分期付款买卖的标的物是已经交付给了买受人的,所以在因买受人一方的原因而由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期间的利益也是出卖人的损失。出卖人有可能提

  • 2021-11-29 9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签订了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60万元,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2007年3月25日乙公司交付全部货物后该定金转为相应货款;乙公司全部货物交付完毕后,甲公司将余款50万元于此后十个月内按月支付,每月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照约定支付了10万元定金,乙公司亦履行了全部交货义务。但是后来,甲公司没有依照约定按

  • 2021-11-29 8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分批交货时如何解除合同?

    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已经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这些规定表明,在分批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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