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全文

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时,还需要做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3:01 浏览:114

在列车向车站移交伤亡旅客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一式四份,分别是一份存查,一份办理站、车交接,另两份由所属单位签注意见后。

客运记录应于3日内报主管分局及有关分局各一份,连同旅客随身携带品清单及证实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车站(区间停车处理时就近车站)处理,受理站不得拒绝。

如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写记录时,必须在3日内向接受处理站补交上述材料。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