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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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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述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共有的内部关系,是指共有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1.占有。对共有物的占有,无法直接按份额进行。如甲乙丙共有一匹马,无法各占有三分之一,但可以轮流占有。   2.使用。使用的时间,可以按照比例轮流使用。   3.收益。收益应当按照份额的比例。   (二)共有物的处分

  • 2021-11-29 131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述从合同的责任方面来审查合同

    从合同的责任方面来审查合同.从合同的责任方面来审查合同,首先违约责任即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除了民事责任外,合同的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行政或者刑事的责任。 根据所涉及的合同的不同责任,律师审查时可以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从合同的责任方面来审查合同.从合同的责任方面来审查合同,首先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行政或者刑事的责任。  

  • 2021-11-29 134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繁两种债权转让协议之比较

    客户蒋总因为公司在异地有近百万的货款收不回来,自然也就想到求助于我们公司。我们花了近半个月时间,才找到债务人。   经过我们多侧面、全方位工作,债务人已经同意与债权人见面。并主动提议将本地某家开发商所欠的,一笔金额相差不大的债权转让给蒋总的公司抵债。   蒋总的律师给出了一份象模象样的债权转让协议,开发商也表示同意上述债权的转让。不想可能是因为是霸王条款,

  • 2021-11-29 1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的个人借款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的个人借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 2021-11-29 139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之债的成立条件

    第一,在债的履行上有可选择性   债的履行上有可选择性,是指在债的成立之始就有两种以上的 履行可供选择。可供选择的数种履行,可以是标的种类上的不同,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提供劳务;可以是标的物的不同,或劳务的内容不同;也可以是履行时间上的不同,履行方式的不同,履行地点的不同。凡在债的给付标的、履行时间、方式、地点等诸方面可供选择的债,都为选择之债。   第二,

  • 2021-11-29 1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之债的含义

    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由于简单之债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机会,因而又称为不可选择之债。简单之债的当事人只能就某一标的履行债务,否则将构成债的不履行。在简单之债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简单,一般不容易发生争议。

  • 2021-11-29 1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之债的主要类型

    (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1、区分标准。根据债的发生原因不同,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   (1)、法定之债是依据法律规定而直接发生的债。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债。   (2)、意定之债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债。意定之债一般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台意而产生的,即合同之债,这也构成民法上

  • 2021-11-29 157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之债履行的意义

    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意义上的简单之债与生活中的简单之债的概念不同,即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简单之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称为简单之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在双务契约中,则互为简单之债权债务人。简单之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债务所指向的

  • 2021-11-29 14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的区别

    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   区分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的当事人须于数种给付中选定一种履行,而简单之债不发生选择。选择之债给付的选定亦即选择之债的特定。   选择之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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