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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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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的定义,仲裁当事人之权利

    仲裁当事人的定义   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当事人有其特定的称谓。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人,被

  • 2021-11-29 12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一)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的权利,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在仲裁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有权表示承认,也有权提供证据表示不承认仲裁的请求,被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反请求。当然反请求必须符合仲裁范围和仲裁事项的要求。   (二)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   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也

  • 2021-11-29 12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申请人有依法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的义务,被申请人有按规定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义务;有义务按时出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有义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自行出庭;有义务遵守仲裁员回避制度,不得选任符合回避条件的仲裁员及私自会见、请客送礼;有义务尊重仲裁的独立性,不得企图干涉;有义务如实回答仲裁庭的提问;有义务根据仲裁庭要求提供证据或资料,不得隐

  • 2021-11-29 114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1)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用。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的同时,按规定预交仲裁费。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同时,应按规定预交仲裁费。   (2)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时应提交: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材料。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在15日内向本仲裁委员会

  • 2021-11-29 127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举证期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或拒不提供者,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当事人应当缴纳仲裁费用;   3、当事人有出庭的义务;   4、履行已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义务。

  • 2021-11-29 118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及仲裁庭所面临的证据难题

    推荐阅读: 仲裁当事人 证据   虽然仲裁与诉讼存在较大的差别,但两者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却遵循着大致相同的路径,即在发现真实的基础上适用规则。在发现真实的方式上,仲裁同样奉行证据裁判主义。我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证据是仲裁当事人证明己方事实主张的最主要手段。是否具有完善的证据收集制度

  • 2021-11-29 12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具有哪些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进行仲裁的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关系是建立在他们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根据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必须是平等的。我国仲裁法第2条明确规定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纠纷。如果某一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地位不是平等的,那么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必然存在着上下级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就是说他

  • 2021-11-29 168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是指依据仲裁协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仲裁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之间必须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当事人有其特定的称谓。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人,被称为仲裁申请人;对方当事人被称为被申请人。在执行

  • 2021-11-29 110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庭的调解与其他组织进行的调解一样吗?

    二者不一样。首先,调解的主持者不同,仲裁调解是由仲裁委在仲裁开庭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所进行的调解;而其他组织的调解则是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所进行的。其次,效力不同。虽然两种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但是仲裁庭的调解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其他组织的调解则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2021-11-29 13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是根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按照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结果,采取两种组织形式组成的: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另一种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   仲裁庭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员的产生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定的,决定仲裁员的产生方式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仲裁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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