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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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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常用常识

    仲裁常用知识 仲裁常用知识 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所有纠纷都能申请仲裁吗?   当然不是。仲裁主要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跟财产权益有关的纠纷。有些纠纷是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的,如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都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常应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发生纠纷后以

  • 2021-11-29 129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审理的方式

    仲裁审理的方式 仲裁审理的方式 仲裁庭审理案件有两种方式: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在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由仲裁庭主持,对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开庭审理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有利于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有利于查明案情,公正仲裁。但有时案情比较简单,对事实争议不大,或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当事人不在仲裁机构所在地,来往不方便,并且书面材料已很充分等等,当

  • 2021-11-29 13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怎样受理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接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根据《仲裁法》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条件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并从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确保申请人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 2021-11-29 13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1、办理机构:各地司法局法制处 2、办理时限:审批时限为10日(即各地司法局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证明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和救济途径)。 3、申办对象资格:(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 2021-11-29 15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公正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专门组织。仲裁法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因此我国仲裁委员会是公断性质的、非政府性的专门组织。

  • 2021-11-29 124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

  • 2021-11-29 12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将如何处理?

    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并未成立,只有在申请被受理后,仲裁程序才真正开始。   成都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处理程序是:收到仲裁申请后,将依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将有关决定通知当事人。如果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将通知申请人,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仲裁委员会认

  • 2021-11-29 132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当事人仲裁申请书几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当事人仲裁申清书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埋,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埋,并说明埋由;如果深圳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则由本会秘书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本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有关资料送达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辩,选定仲裁员,如果提出反请求,则也可在此期间提出。

  • 2021-11-29 130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附注: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提供仲裁委员会章程; (4

  • 2021-11-29 116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仲裁委员会具备的条件   仲裁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财产;   (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4)有聘任的仲裁员。   附注: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提供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提供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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