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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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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9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

  • 2021-11-29 15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笔录都由谁盖章?

    仲裁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 2021-11-29 134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程序主要分三个步骤: (1)申请和受理。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

  • 2021-11-29 14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程序特点

    仲裁委员会作为一常设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除具有仲裁一般的诸多优点外,还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具体表现在:1、案件的监督性。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书稿核阅制度,监督并管理仲裁程序,确保裁决公正;2、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

  • 2021-11-29 122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如何选择仲裁员

    选择仲裁员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仲裁案件能否公正、及时地进行,当事人对此不可掉以轻心。   选择仲裁员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由当事人双方在仲裁机构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选择仲裁员应把

  • 2021-11-29 12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 1、案件受理   宁波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仲裁案件。   宁波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五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宁波仲裁委员受理案件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双方当事人

  • 2021-11-29 13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

  • 2021-11-29 138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仲裁的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仲裁,哪些纠纷不能仲裁,解决的是“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对仲裁范围的规定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2)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3)仲裁的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经济纠纷。

  • 2021-11-29 126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仲裁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根据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是指不具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涉外仲裁则是指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纠纷的仲裁。 2、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以划分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根

  • 2021-11-29 118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的特点

    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外通过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已是非常普遍,国内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实施,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熟悉并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仲裁与调解、诉讼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可见仲裁采取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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