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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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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8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有碍哪几种审理形式?

    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形式。《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这就是说除了开庭审理外。还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方式,即习惯上所称的书面审理。

  • 2021-11-29 137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吗?

    我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我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我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2021-11-29 126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吗

    我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2021-11-29 13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形式。《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这就是说除了开庭审理外。还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方式,即习惯上所称的书面审理。 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仲裁有哪几种审理形式

  • 2021-11-29 17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有哪些优越性?

    第一,公正性。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自愿性。仲裁纠纷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或裁或审制度,且不受地域限制。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就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机构解决纠纷。而且,还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开庭方式和审理方式。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

  • 2021-11-29 99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是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是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是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是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仲裁是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2021-11-29 122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按照法律的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自知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在仲裁时效进行中,因请求、承认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引起仲裁时效期间中断。从仲裁时效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2021-11-29 130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时效中断及后果,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情形

    仲裁时效中断及后果   一、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发生仲裁时效中断时,已经进行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里的“中断时起”应理解为中断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利人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如达成调解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

  • 2021-11-29 13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文书的送达有哪几种方式

    仲裁文书的送达有哪几种方式 仲裁文书的送达有哪几种方式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7至51条规定文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

  • 2021-11-29 125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

    《仲裁法》规定仲裁当事人的重要权利是: 1、申请人有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 申请人有权申请仲裁,在申请书中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也有权放弃自己的仲裁请求,终止仲裁程序。申请人还有权变更仲裁请求,包括既可以增加仲裁请求,也可以减少仲裁请求。 2、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的权利,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在仲裁中,被申请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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