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意义,学习劳动争议流程,熟悉劳动争议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争议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转正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单位领导:   我与2010年2月19日进入公司市场部,在工艺组做技术服务工作,后因公司的需要进入非钢市场公关组,从事市场开发和技术支撑方面的工作。到现在,三个月的使用期已满,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现申请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有过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经验的年青人,自己各方面的适应能力还是不错的。新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最重要的是要重新调节自己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转正如何确定薪资

    一般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的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是不一样的,否则也就失去转正的作用了。   首先要看试用岗位与转正后的岗位是否一致,假如不一致,要按转正后的岗位工资起薪。   其次要看转正后的职务与应聘时的职务是否一致,假如不一致,要以转正后的职务工资起薪。   再次要看试用其间的表现是符合、勉强还是完全胜任转正后的岗位,要区别对待。以职级衡量的话,前两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赔偿培训费的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二)学历培训;(三)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四)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

  • 2021-11-29 9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被侵权时有哪几种解决途径

    员工被侵权时有3种解决途径:一是被用人单位侵权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1-11-29 11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离职不交接 公司拒转档案需承担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舍不得劳动者离开,或是因为惩罚劳动者,故意卡住劳动者的档案不办理转移,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其不能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计算工龄、评定职称等。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手册样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 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工作交接注意事项

     法律风险提示:   工作交接是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该义务属于后合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位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什么?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同工同酬是否可以突破合同约定

    问:要求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   律师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问: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