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意义,学习劳动纠纷流程,熟悉劳动纠纷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纠纷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劳动仲裁期限中止中断解释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新职业病赔偿简要流程

    1、员工应按公司有关职业病防范的措施做好职业病防范;   2、员工发现有职业病症状(详见附件一)时,应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   3、员工在拿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15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在收到员工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后,将其提交*****市

  • 2021-11-29 126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限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限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体制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为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提供高效公正的法律救济,对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佳收房程序

    最佳收房程序   核验业主材料   ↓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   交纳剩余房款   ↓   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   业主做综合验收   ↓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   开发商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适用哪些劳动者?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对哪些劳动者享受最低工资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定》适用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就意味着上述劳动者是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的,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不足低于最低标准

  • 2021-11-29 127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适用什么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的含义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高空、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劳动者进行发明创造、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其他获取的非经常性专项奖金;还不包括依法应由个人缴纳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劳动纠纷] 最低工资标准由谁确定?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工资水平与物价水平差别较大,因此《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部于1993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