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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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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纠纷] 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对此,我国《工会法》也有类似规定:工会代表职工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工人患上尘肺病 职业病鉴定复杂官司多年无果

    ●新闻梗概:工人开采大理石患上尘肺病,因工作时没签合同,也没体检,致使其无法做职业病诊断,得不到相应的赔偿。高昂的医疗费让他们止步于医院门外。   ●热线回访:2012年,全国报告的职业病例中有九成属于尘肺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做职业病诊断、鉴定时,需用人单位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但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工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中铁公司项目部   乙方(李某配偶):卢某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甲方雇员李某,于2007年1月11日,在施工时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经其直系亲属提议,自愿与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纠纷] 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次修订,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纠纷] 工亡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纠纷] 山西: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解读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为帮助广大职工对政策深入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郑其芳对有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解读。 问:什么叫做实个人账户? 郑其芳: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构成。由于目前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纠纷] 履行劳动合同必须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劳动合同必须坚持的原则有哪些?(1)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

  • 2021-11-29 99 人看过[劳动纠纷] 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一)全面履行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全面履行,有以下几点要求: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由于劳动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不断扩张的自然倾向,劳动合同自然增加的义务,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纠纷] 就业特困人员认定程序

    1.符合认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须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后受理申请,然后由申请人填写《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   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应及时对申请人的“特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每季度上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街道劳

  • 2021-11-29 10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对高校毕业生的收费哪些是合理的

    对高校毕业生的收费哪些是合理的? 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收费的制度中明确规定,合理的收费包括以下两种: 一、相应的培养费,国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如因本人原因不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应向学校缴纳相应的培养费; 二、补缴的学费和返还的奖学金,享受师范、农村、民族、体育、航海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因不服从国家的派遣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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