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合同常识的意义,学习合同常识流程,熟悉合同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合同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5 人看过[合同常识] 订立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也是银行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根

  • 2021-11-29 130 人看过[合同常识] 订立代理合同要注意代理人的代理权范围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行为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可能会给合同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

  • 2021-11-29 131 人看过[合同常识] 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怎么办?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

  • 2021-11-29 141 人看过[合同常识] 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就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在协商、约定后审查专利权转让申请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如果是属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级的批准,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是外国人,该专利申请权是否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其批准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备查

  • 2021-11-29 160 人看过[合同常识] 警惕房屋租赁合同陷阱

    遭遇“二房东”租金打水漂   提醒:查清证件再签约交钱别忘留收据   去年大学毕业的小刘第一次租房,就遇到了“二房东”的欺诈,租金和押金都打了水漂。   当时小刘由于急着到单位报到,因此匆忙通过网上信息联系了下瓦房附近一套独单。看房之后,他与“房主”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租赁合同并且交了3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   不料入住一个月之后,真正的房主上门

  • 2021-11-29 129 人看过[合同常识] 警惕八种网络侵权行为

    1、在自己设立的网页、电子公告栏(BBS)等论坛区非法复制、传播、转贴他人作品。   2、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将学术网络上的文章下载并制成光盘,随同书籍或杂志卖出。   3、图文框连接。如打开某网页时,跳出另一网页将其覆盖。此举破坏了他人作品的完整性,侵害了著作权。   4、FTP文件传输系统。即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或下载非法使用

  • 2021-11-29 126 人看过[合同常识]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

  • 2021-11-29 141 人看过[合同常识] 解除委托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当事人在信任问题上产生疑问或者动摇,即使强行维持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也势必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因此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1、解除合同应该明示通知对方   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

  • 2021-11-29 133 人看过[合同常识] 解除合同通知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买卖合同。你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向我公司交付。我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使用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交付的产品,具有以下严重质量问题。 1、 2、 3、 我公司于当日就上述问题向你公司提出异议,并请你公司立即前来我公司协商解决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但至今你公司未派人前来解决质量问题。 依据双方于2

  • 2021-11-29 127 人看过[合同常识] 解除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