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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5:00 浏览:139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买卖合同。你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向我公司交付。我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使用过程中发现你公司交付的产品,具有以下严重质量问题。

1、

2、

3、

我公司于当日就上述问题向你公司提出异议,并请你公司立即前来我公司协商解决有关产品质量问题。但至今你公司未派人前来解决质量问题。

依据双方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的###买卖合同第4.2之规定,我公司特向你公司通知如下:

由于(文句应参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相应的解除权条件)你公司交付的产品质量存在上述严重问题,我公司特依合同约定通知你公司解除合同。

同时,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你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或,请你公司于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派人前来协商有关合同解除的善后事宜)

特此通知。

###公司

分类: 法律常识 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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