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

合同常识,合同常识的意义,学习合同常识流程,熟悉合同常识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合同常识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7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论合同的约定解除权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实际交付给业主的房屋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业主因此在入住近两年后将该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房价款,赔偿利息及房屋装修费用。其理由是依照《商品房预售契约》第二条的规定:“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的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3%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实测面积文件之日起15日内,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 2021-11-29 131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内容摘要」《合同法》及解释(一)规定了我国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这是我国合同担保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以保全债权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清理

  • 2021-11-29 130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论文摘要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保险人应在保险补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正确认识保险代位权的本质,必须准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保险最基本、最固有的职能就是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以求社会生活的安定。保险代位权为保

  • 2021-11-29 135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期辞退员工程序

    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 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入职场,或对职业不满意或有意见于公司,往往都会选择在试用期辞职。那么在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呢,会不会被公司扣钱呢?这是很多辞职大学生心中的顾虑。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 2021-11-29 137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每年的开春之后,正是各大公司单位招聘之时,也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大好时候,不过,由于初入社会,对劳动法不甚了解,很多毕业生都不知道试用期到底要签不签合同,在这里,华律网的小编撰文告诉大家: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

  • 2021-11-29 123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期满后的沉默是否视为承诺购买?

    试用期满后的沉默是否视为承诺购买?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除适用法律对试用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定外,《合同法》中对一般买卖合同的规定也同样适用。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的行为,是向买受人发出要约,买受人经试用后,由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如果买受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则是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如果买受人拒绝购买,则是对出卖人要约的拒绝,在买受人作出拒绝时,无须向出卖

  • 2021-11-29 136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期员工的权益怎样维护?

    因工作时身体不适,还在试用期的小范向企业负责人提出换岗,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不但岗位没有换成,公司还提出让他离职。企业这样做是否合法?   职工:手部韧带拉伤 提出换岗   去年12月底,小范应聘到本市一家外资企业,在车间流水线上担任冲压工。应聘时,公司领导很亲切,小范觉得这家企业不错,通过面试后,他就和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从2011年1

  • 2021-11-29 139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后必须要购买吗?

    当消费者试用产品后,是否必须要购买呢? 【法律提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 如果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约定,不能达成协商约定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或者依《合同法》第170条规定来解决。如果仍不能解决的,由出卖人确定。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合同常识] 试用买卖合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并由买受人决定购买标的物的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170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合同法》第61条中关于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方式是: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