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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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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7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哪些人能够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等都可能成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承租人。 从产业领域看,租赁涉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如电站、高速公路、水利设施;资源开发领域,如石油、天然气;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如IT产业;通信领域,如电信等;第一产业,如农业、林业等。

  • 2021-11-29 12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哪些人可以成为被代理人?

    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包括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成为法定代理关系或指定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通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

  • 2021-11-29 10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哪些人可以代理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民事活动?

    ⑴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监护,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任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言,其监护人包括:a,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

  • 2021-11-29 9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哪些人具有财产保险合同诉讼主体资格?

    一、哪些人具有财产保险合同诉讼主体资格? 具有财产保险合同诉讼主体资格的人群是:只有保险合同法律上的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二、相关内容拓展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要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可

  • 2021-11-29 9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哪些事由可以令赠与合同终止?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员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

  • 2021-11-29 10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详解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广义上既可以包括使第三人享有履行请求权的情形(狭义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也可以包括没有赋予第三人以履行请求权的情形(不纯正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是否赋予第三人履行请求权。在我国,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通常是指带有第三人约款的合同,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仅指该合同中的第三人约款。 2.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简化给付手续,在法律制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或者为第三人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在生活中可多见。例如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约定保险人向作为第三人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除应具备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意等合同成立的一

  • 2021-11-29 10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向第三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区别

    合同虽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但是合同作为一种交易关系,往往是连续交易关系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在合同的履行中常常会涉及到第三人,如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为保障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中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

  • 2021-11-29 9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向信托商行寄售一架照相机,由谁负担寄售费用?

    由信托商行负担寄售费用。信托商行作为中介人当然应当具备法人成立的这些条件,既然是经营,就必然会有商业风险,所谓风险就行纪合同来说,反映在行纪人在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不仅需要尽职尽力,而且行纪的活动经费还需要行纪人自己负担,如交通费、差旅费等。行纪人所支出的这些费用,应该说是处理委托事务的成本。只有当行纪合同履行完毕,才能由委托人支付报酬,报酬就包括成本与利润。如果行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后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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