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76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建设部42号令”)、《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南京市159号令)等法律法规。
2021-11-29 111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
一、关于房屋租赁活动中添附物范围 何谓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添附物包括哪些方面,现有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房屋租赁活动中的添附物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装修物(或称对租赁物的改善)和增设物(或称增设他物)。从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
2021-11-29 112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现就房屋租赁合同有关问题,提出观点供商榷。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
2021-11-29 114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
2021-11-29 122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哪些欺骗伎俩?
据各地公安机关反映,近期,房屋租赁、销售市场合同诈骗等犯罪呈多发态势,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涉及地区广等特点,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公安部今天公布了此类犯罪的六大手段,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谨防上当。 这六大犯罪手段分别为: 一是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中介公司指使公
2021-11-29 118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
2021-11-29 105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
房屋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
2021-11-29 109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名租房者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属于无效合同为由,不愿支付房租及违约金。律师认为,房屋租赁合同虽未经有关部门登记,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银行工作的田女士,今年5月份将70多平方米房子租给了一位姓张的先生,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张先生并没有按约支付租金,并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田女士向张先生索要拖欠的房租及违约金,对方
2021-11-29 110 人看过[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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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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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