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案例
法律咨询:张某与妻子离婚一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经法院查明,在黄某夫妻生活期间,借债5000元用于子女入学费用。现在由于双方进入离婚程序,所以都不愿意承担这5000元的债务。这笔债务究竟应该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
2021-11-29 143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
【案例】 丈夫甲某和妻子乙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其中数额较大的一笔银行贷款由甲负责偿还。但此后甲并未如期履行偿还银行贷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甲、乙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某不服,认为法院的调解书已判决银行贷款由甲偿还,自己没有还款义务。 本案中乙是否有偿还该银行贷款义务呢?
2021-11-29 1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后,夫妻债务应共同偿还
案情简介: 2001年5月13日,陈某以原告身份向新会法院提出与岑某离婚,一审判决后,岑某不服,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1月20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定,岑某于2000年4月23日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以赔偿伍某的医疗费:于2001年1月21日向朋友借款1000元过春节;2001年5月陈某向其弟弟借款800元用于岑某医疗费:2001年
2021-11-29 1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
王女士与丈夫因感情问题闹离婚,两人的离婚官司正在进行之时,王女士突然接到一纸诉状,是丈夫的朋友卢某因丈夫胡某向其借款28万元未还而将王女士夫妇一起告到了法院,面对突然出现的债务,王女士一脸茫然。这28万元债务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丈夫胡某的个人债务呢?记者昨(18)日从成都市锦江法院获悉,法院对这起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由于举债为丈夫一方,且借款并未用于生活开支,
2021-11-29 131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后是否承担前夫婚前债务?
我和前夫在2002年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今年有人向法院起诉我和我前夫,要我承担我前夫在离婚前的借款,可这借款我根本不知道,在离婚时他也没有提起过。请问现在我是否要承担这笔债务?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
2021-11-29 122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中赠与儿女的财产约定能否撤销?(中)
【争议的焦点】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与其小女儿搬出上述房屋,其后李某又再婚。现因镇村规划导致房屋价格上涨,王某、李玲要求李某履行上述调解书,将房屋过户至李玲名下,李某拒绝不肯。王某及李玲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法院又以权利人的申请执行超过法定期限(一年)为由不予立案。 【评析】 李玲能否取得上述房屋、如何取得上述房屋,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本案
2021-11-29 13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中赠与儿女的财产约定能否撤销?(下)
笔者同意李某不可撤销赠与,理由同上,但认为李玲无权向法院申请执行,其可另行诉讼要求王某、李某履行赠与合同,且该主张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理由如下: 一、《民诉法》中规定的申请执行人,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该概念的外延很明确,其中,权利人是指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将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协议中赠与儿女的财产约定能否撤销?(上)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将住房共同赠予给尚未成年的女儿,但由被告居住。现女儿想申请执行(已过一年),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法院应否对其申请立案?女儿能否取得该房屋?又应当通过何种渠道取得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 【案件索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01)威环民初字第672号民事调解书; 【案情】 原告:王某
2021-11-29 135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债务的定性及处理对策
要妥善处理好离婚债务,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承担就具有不可分性,夫妻应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的民事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3)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
2021-11-29 1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离婚债务情况及处理上面临的问题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文化层次、经济条件、所处环境的不同,加之长期以来的家庭矛盾造成的复杂心理,以及种种各异的离婚原因,当事人在离婚时,对债务的主张常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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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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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