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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我国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 《劳动法》规定了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与解雇保护政策。但是,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待遇的全部适用,应当有一个前提;即该女职工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59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关于具体的禁忌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0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9条中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禁忌从事的劳动”,可以按照《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等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59条的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岗位及休假待遇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岗位(工种)有哪些?   答: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人工锻打、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等对女性生理机能有特殊危害的繁重体力劳动的作业或工种。   二)女职工产假如何规定?   答: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生育产假和各种待遇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流产期的医疗费用谁承担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具体假期及医疗费用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 2021-11-29 100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流产应休息多长时间

    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 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流产假期的待遇

    女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工作?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

  • 2021-11-29 7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怀孕了了,但是合同马上就要期满了。请问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女职工怀孕了了,但是合同马上就要期满了。请问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此种情况下,女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将顺延到怀孕期间、产期、哺乳期全部结束之后。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女职工孕期能不能被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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