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意义,学习劳动争议流程,熟悉劳动争议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争议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妻子生育男职工能休产假吗?

    咨询: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做HR管理工作,急于了解国家在职工休假方面的一些政策。我有几个问题向您咨询,请不吝赐教。 1、我公司有一男职工,其妻生育,他是否有产假?如果有,应是多少天?其产假工资如何确定?2、员工方应享有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是指哪些日期?我公司有一职工在“五一”期间加班,公司已按内部规定给予倒休,但是他仍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请问,公司有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妻子晚育男方有陪产假吗?

    咨询:我和妻子今年都是29岁,妻子下个月就要生孩子了,属于晚育。到时男方是否可以休陪产假,有相关的规定吗? 解答:《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等等。由此可见,对于配偶晚育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妇女节,女职工全天照常上班,企业应否支付女工加班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安排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休。   《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果单位不能安排年休假怎么办?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果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关于“共同理由”的含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解释》第7条的规定,《条例》第五条中所说的共同理由是指职工一方三人以上发生劳动争议后,基于同一事实经过而且申请仲裁的理由相同。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何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

    如何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 如何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 因企业辞退员工引发的经济补偿金(下称“辞退补偿金”)纠纷,是最常见的劳动纠纷之一。为帮助企业更好地预防和解决此类纠纷,特提出以下意见,供会员企业参考: 一、以“终止劳动合同”取代“解除劳动合同”,避免辞退补偿金纠纷的发生。根据现行国家及深圳市的劳动法规和政策,企业(国有企业除外)与员工之间的劳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何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

    最关键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坚持合法的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条款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违反了国家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在合同里规定女职工在法定的婚育年龄不得结婚、生育,就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甚至有些合同书规定工伤费用自理,半年支付一次工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等等,更是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何计算折算工龄

    折算工龄是正常工龄乘以国家规定的折算系数而得出的工龄,是国家对长期在恶劣工作环境或工作场地劳动的职工,除提前退休外,在工龄计算上给予的优惠。   如井下、矿山或固定在华氏30℃以下低温,或华氏100℃以上高温工作场地的工作者,计算工龄时,折算系数1.25(即1年按1年零3个月计算);从事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等工业部门中,直接从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的劳动者,折算

  • 2021-11-29 7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如何计算工龄的问题?

    原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到企业工作是否可连续计算工龄?  事业单位职工在有关规定实施后,经单位批准辞职到企业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