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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若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或制造假象,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于错误的认识,自愿地签署劳动合同,则该当事人的行为即构成欺诈。采取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若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或制造假象,或者故意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于错误的认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争议] 酷热中的劳动者权益不能只是传说

    2007年国家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另外,北京人保局也在2010年规定,自2010年7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争议] 部分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1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1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

  • 2021-11-29 124 人看过[劳动争议] 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争议] 适合劳务派遣的岗位

    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因此,《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退伍军人工作安置受阻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兵役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争议]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 ,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所提到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十分重要,因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资双方可能已经数次连续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鉴于此,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

  • 2021-11-29 114 人看过[劳动争议] 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经市、县知青办批准的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他们的上山下乡时间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或档案中原始记载为准。他们对加工作后具备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方可计算连续工龄。   1. 经上山下乡所在地各级组织批准,劳动部门招工参加工作的。   2. 经上山下乡所在地各级组织推荐、批准考试上学毕业后分配工作的。其中,一九七0年——一九七八年上学的,上学期间计算工龄;一九

  • 2021-11-29 127 人看过[劳动争议] 连续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连续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连续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一)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等原因,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劳协发[1995]118号) 用人单位被兼并、合并、分立后,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视作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与现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争议] 违约金未约定依法解约不担责

    小王2009年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后,小王一直考虑着继续学习深造。最近,他报名了今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小王很担忧,如果辞职的话,是否需要向公司交纳违约金?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如果小王和公司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就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构成违约和支付违约金问题。但如果他不提前通知公司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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