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意义,学习劳动争议流程,熟悉劳动争议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争议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见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张某到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上班,进厂时未提出与厂方订立劳动合同,但与厂方口头约定,用工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再定工作岗位。第一个月领到工资200元。其他员工们告诉张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0元,厂里支付给张某的工资太低。张某找到厂长询问,厂长解释说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张某该怎么办? 张某所在单位的作法是错误的,用人单位支付试用

  • 2021-11-29 120 人看过[劳动争议] 见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见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见习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张某到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上班,进厂时未提出与厂方订立劳动合同,但与厂方口头约定,用工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再定工作岗位。第一个月领到工资200元。其他员工们告诉张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0元,厂里支付给张某的工资太低。张某找到厂长询问,厂长解释说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

  • 2021-11-29 123 人看过[劳动争议] 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何区别

    律师表示,见习期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针对的是毕业后由国家分配工作的毕业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毕业生国家分配工作制度已被“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实际取代,故其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另外,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所以,原国家部委制定的有关见习期制度作为下位法,与上位法《劳动合同法》相悖,故无法律效力。

  • 2021-11-29 87 人看过[劳动争议] 要求移转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是否有时效限制?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未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劳动者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的,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的限制。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办理上述手续而主张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内提出(60日)。

  • 2021-11-29 124 人看过[劳动争议] 要求加班工薪(加班费)的劳动仲裁宝典

    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 2021-11-29 89 人看过[劳动争议] 要求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的请求是否有时效限制?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未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移转手续,劳动者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的,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的限制。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办理上述手续而主张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的,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间内提出(60日)。

  • 2021-11-29 112 人看过[劳动争议] 要求休探亲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

    赵某在远离父母的一个城市工作,最近因母亲生病,赵某向单位提出休假回家探亲,却被单位拒绝。赵某问以前每年都有探亲假,今年为什么没有?单位告诉赵某,他今年已在本地结婚成家,无权再享受探亲假。赵某该怎么办? 单位拒绝赵某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的规定,是对劳动者休假权的侵犯。赵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 探亲假,

  • 2021-11-29 91 人看过[劳动争议] 裁员需要公告吗?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都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2021-11-29 123 人看过[劳动争议] 裁员范围的确定

    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争议] 裁员企业注意事项

    裁员以及裁员管理是企业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通常企业裁员分为主动裁员和被动裁员。   主动性裁员是由于企业的业务方向、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而导致内部组织机构的重组、分立、撤消而引起的裁员。或为了保持人力资源的质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解聘那些业绩不佳、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员工。   被动性裁员是由于市场因素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盈利能力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