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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6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如果改变原要约后又接受原要约合同成立吗?
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承诺的两个过程。 关于要约,需要明白的是要约失效的原因和反要约的概念。一个要约失效后,无论是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均不再受要约的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期间已过而失效;(2)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3)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4)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原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作了实质性的更改、扩
2021-11-29 6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反要约是新的要约吗?如果改变原要约后又接受原..
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承诺的两个过程。 关于要约,需要明白的是要约失效的原因和反要约的概念。一个要约失效后,无论是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均不再受要约的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期间已过而失效;(2)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3)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4)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原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作了实质性的更改、扩张或限制,该承
2021-11-29 9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方就合同内容约定不能不能确定的怎么办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
2021-11-29 10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离婚时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2021-11-29 9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方共同违约时的责任划分
这里所说的共同违约,是指双方合同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而不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违约。这种行为不包括一方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在内,因为此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br 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双方违约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违约责任。从司法
2021-11-29 11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时,将自己的给付暂时保留的权利。双务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履行给付具有牵连性,为了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及保护交易安全,《合同法》为双务合同的债务人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履行抗辩权,使得债务人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对抗相对人的请求权,使保留给付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一)同时履
2021-11-29 10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即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对于这种权利的行使,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合同履行的债务,并不消灭履行效力。因此,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它的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对于抗辩人一方是一种保护手段,可以免去抗辩人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等压力。双务合同
2021-11-29 9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个抗辩权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
2021-11-29 9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度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一规定在学理上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该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其同构成我国的双务合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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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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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