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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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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6条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

  • 2021-11-29 149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A 经营状况恶化 B 丧失商业信誉 C 转移财产 D 更换法定代表人。   答案是选B   可是,查看了些资料,说:   根据《合同法》第68条之规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非当事人

  • 2021-11-29 146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

    [要旨]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如果一方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则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案情]   2001年11月8日,德国WNC公司与珠海市新燃有限公司通过传真签订了订货合同,约定德国WNC公司向新燃有限公司购买强力胶143280卡,金额总计为35964美元,装运期为收到30%电汇保证

  • 2021-11-29 120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

  • 2021-11-29 105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

  • 2021-11-29 1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 2021-11-29 1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 2021-11-29 133 人看过[法律常识] 融资租赁物瑕疵的租金如何支付?

    案件事实 : 1986年初,某光镜厂欲进口一套生产线设备,某仪电公司作为光电厂的进代理人,于1986年9月23日与香港某公司签订购买该设备的合同,约定设备总计为428880,货到先付90%,余款在收到最终用户证明后给付。12月2日,仪电公司将购货合同转让给某租赁公司。转让合同约定:租赁公司按购货合同约定付款,取得设备所有权后作为出租人将购进设备租赁给光镜厂,对购

  • 2021-11-29 141 人看过[法律常识] 融资租赁物有缺陷,租金应如何支付?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自行选定设备和供货人,自行验收和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出资并拥有租赁物所有权,但不承担租赁物质量瑕疵风险,承租人亦不得以此抗辩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即租赁物的质量问题不影响出租人依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所以,如果争议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但不得因此而免除或减少对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但租赁公司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缺陷,不适合承租人使用,长期滞留必然造成

  • 2021-11-29 145 人看过[法律常识] 融资租赁承租人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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