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86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获得仲裁员名单?
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021-11-29 133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约定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条款要有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上海)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
2021-11-29 131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确定申请执行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19条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规定了不同的期限,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上述期限,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1-11-29 137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确定涉外仲裁适用用的法律?
从程序上讲,涉外仲裁案件应适用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第28章有关仲裁的规定。 从实体上讲,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由仲裁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仲裁庭在选择适用法时,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约定了适用法,则仲裁庭从其约定。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11-29 146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确定无效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应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约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即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其仲裁协议无效o (2)无民事行
2021-11-29 146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确定可以被聘为仲裁员的人?
仲裁员是仲裁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承担审理仲裁案件的任务,其品质和水平决定其仲裁的质量。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具有高级职称
2021-11-29 153 人看过[仲裁常识] 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后,一方面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必须在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单独提前,也可以在申请诉前禁令的同时提起,它与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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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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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