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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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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5 人看过[消费权益] 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是什么?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免遭侵害的义务。旅店、车站、商店、餐馆、茶馆、邮电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动物园、公园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都属于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经营场所的所有人、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

  • 2021-11-29 113 人看过[消费权益] 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法理依据

    根据《解释》第6条第1款,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   细言之,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免遭侵害的义务。旅店、车站、商店、餐馆、茶馆、邮电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动物园、公园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消费权益] 婴儿床自然散架,真是所幸没大事

    消费者费先生在孩子出生前(今年2月)专门为孩子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定制了一只婴儿床,却不料在9月15日该婴儿床在婴儿(五个月大)熟睡床上时突然自然散架,熟睡中的婴儿受到了惊吓,孩子的半边脸也因挫伤而发肿。家长的心情当然是可想而知的,与生产商联系,协商结果不能令消费者满意,在此情况下消费者请求消保委出面调解解决。   南汇区消保委与生产商取得了联系,在做好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经营者损害竞争对手品声誉违法吗?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否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经营者可以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吗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经营者可以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吗?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下列情形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2021-11-29 109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消费者应保留哪些证据?

    面对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当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

  • 2021-11-29 109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法律对有奖销售有没有规定?

    法律对三种形式的有奖销售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因此,如果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中,发现销售者有以上行为,就可以认定销售者实施了违法行为,欺骗了消费者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哪些经营者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 、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2021-11-29 120 人看过[消费权益] 如发布虚假广告会受到什么处罚?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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