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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私营企业就应该给的工资少吗?

    在1994年2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中就已明确规定,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和国家物价指数上涨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工资。企业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对企业职工工资低于国家和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争议] 私营企业可以随便延长工作时间吗?

    劳部发 [1994]118号文件规定,私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征得工会同意并与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职工加班加点,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

  • 2021-11-29 110 人看过[劳动争议] 私企女工有生育险吗

    私营企业同样应当为女工办理生育保险,如未办理,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办法》还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

  • 2021-11-29 117 人看过[劳动争议] 离职时如何取得辞退证明

    在实践中,劳动者在正常无法得到辞退证明的时候,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取到辞退的证明的,我们建议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工作交接单在办理工作交接过程中,在工作交接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为“辞退”,并想办法让单位盖章或者法人签字。有的没有工作交接单的,就自己想办法打印一下工作交接单。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则用处不大。   记住:制作的要及时,不要和公司索要赔偿没

  • 2021-11-29 106 人看过[劳动争议] 离婚当事人如何申请再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 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 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 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 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 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 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争议] 离婚后,能否对子女抚养权提出变更

    可以。如果有证据证明子女生活环境或是双方生活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子女目前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健康成长的,如:学习成绩下降、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精神面貌不佳等,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争议] 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及违规的处罚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   (三)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

  • 2021-11-29 125 人看过[劳动争议] 社保费不能转为现金发放

    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保障措施,这不仅是职工的权利也是职工的义务。职工不得以自己放弃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更不能同职工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会保险必须办理,职工和用人单位不能以自行协商为由,

  • 2021-11-29 123 人看过[劳动争议] 社会福利分为哪几种类型?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   按享受对象类别来划分,社会福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l)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专为老年人提供的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争议] 社会保障的法律问题

    社会保障的法律问题 社会保障的法律问题 学者们一致认为,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迫切需要。   有学者对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地位和体系、立法原则等问题进行研究,认为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取决于社会保障的内容与范围,凡因社会保障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即是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是独立的基本法律部门,其体系包括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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