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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九大事项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目前寻找工作压力偏大,有些企业为降低用人成本而有意侵害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以避免合法权益受侵害。   一、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

  • 2021-11-29 121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近日,记者从本市多家中基层人民法院了解到: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因为没有与被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对自己不利,而在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之后,处于被动地位。记者在对审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兴区人民法院蔡继征法官的采访中,蔡法官根据自己多年审理劳

  • 2021-11-29 122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只签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后决定期的表现如何然后决定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办发[1996]131号文规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 2021-11-29 116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021-11-29 118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派遣协议的内容要明确   《劳动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因此,用工单位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哪些事项?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劳动法》相比有重大调整。鉴于此,本人特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个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使自己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呢?   根据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北京市

  • 2021-11-29 123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就业协议书尚未履行 要求拿回要付违约金吗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前几天应聘了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在备注栏里面写了违约金条款。但该公司实际与所讲的不相符,我怀疑他是一个专门欺骗应届大学生违约金的空壳公司。在签订就业协议的第二天,我就要求拿回未盖章的就业协议,而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相关负责人说,拿回协议就是违约。请问该公司行为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恭喜您正式进入社会大学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求职时,自己一定要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应该明确自己有权提出问题,更有权利‘讨价还价’ 大胆地提出来并协商修改。 因为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是不对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

  • 2021-11-29 119 人看过[劳动纠纷] 签了合同之后发现买贵了,可不可撤销?

    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我们平时坐公交都存在着合同关系。虽说常见有时也不免出现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如果能协商解决的那当然是最好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无法协商解决,此时不少人就想那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不解除合同,采用撤销应该是没问题的。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只有合同存在有重大误解、显失

  • 2021-11-29 124 人看过[劳动纠纷] 第二次进同一家公司能否约定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这对双方互相了解、双向选择,具有积极意义。但为了防止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法律对试用期的设置有严格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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