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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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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74 人看过[合同常识] 避免借贷纠纷应注意哪些事项?

    从事法律工作的果培律师提醒说,私人之间借贷增多,借贷纠纷也随之增多。为了避免和减少或杜绝民间借贷纠纷,因此借款人在借贷时要依法办事留有证据。 一、要知底。摸清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不能轻易将钱借出,否则打赢了官司也很难要回欠款。 二、要保留证据。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朋戚友之间,多数只有口头协议,没留书面证据,一旦产生纠纷拿不出证据,债务人再不认账,债

  • 2021-11-29 187 人看过[合同常识] 遭遇合同欺诈的补救措施

    。这些示范文本,为当事人协商签订合同提供了框架,当事人在具体签订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内容。在签订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通常在标的物交付时,标的物所有权即转移。但在有些情况下,即使标的物交付了,所有权也并未转移。比如,商品房买卖所有权转

  • 2021-11-29 151 人看过[合同常识] 遭遇合同欺诈怎么办

    一、合同欺诈的责任 合同欺诈包括合同的民事欺诈,也包括合同的刑事欺诈。合同的民事欺诈应当根据民法关于欺诈性合同的规定承担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合同的刑事欺诈虽然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更主要的是承担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 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做了具体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主要内容: 1、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

  • 2021-11-29 180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逾期还款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逾期还款的利息是否可以按照借款单上约定的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此应该分三种情形处理。 一、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

  • 2021-11-29 152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逾期还款利息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逾期还款的利息是否可以按照借款单上约定的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此应该分三种情形处理。 1、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

  • 2021-11-29 152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逾期付款违约金起止期限应如何计算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咨询:逾期付款违约金起止期限应如

  • 2021-11-29 156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逾期付款的时间应该从什么时候算

    逾期付款从应当支付价款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买受人不自觉履行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才视为买受人违约。

  • 2021-11-29 170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为何规定一个“上下限”?

    根据《合同法》第204条规定,借款合同如果是借款人与金融机构订立的,办理这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这是因为,国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对不同行业的贷款用途,本着区别对待、择优扶植、保证重点、既有鼓励又有限制的精神,对各种贷款规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 2021-11-29 146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通过电子邮件能订立合同吗?

    电子邮件是现代人办公和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为适应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的需要。我国《合同法》特别规定,通过收发电子邮件是可以订立合同的。但是电子邮件很容易被人删除或修改。因而,如果要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合同的话,一定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防范于未然。

  • 2021-11-29 169 人看过[合同常识] 通过及时行使代位权实现债权案

    一、案情简介   W建筑公司与向N公司有经常的业务往来,到2004年8月,W公司累计欠N公司材料款134万元。该款经N公司多次催讨,W公司均以无钱为由拒绝支付。经N公司调查,发现W公司的确没有钱,即没有不动产和也没价值较高的其他财产。考虑到W公司的履行能力和判决后的执行问题,我在接受N公司的委托后,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初,N公司发现A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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