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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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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实践中,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实践中,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并不是不受任何限制,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的时间限制。第一,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应当在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前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善意第三人对无权代理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因此,因此追认权不能对抗撤销权,一旦第三人先与被代理人追认而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自然丧失追认权。第二,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还要受到善意第三人催告

  • 2021-11-29 11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委托开发中,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在委托开发中,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为保证研究开发成果符合委托人的要求,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能性论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经费是专为研究开发工作使用的,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开发项目

  • 2021-11-29 10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委托开发中,委托人应当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在委托开发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提供全部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包括购买研究必要的设备仪器、研究资料、试验材料等费用。委托人向研究开发人支付的报酬,是指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

  • 2021-11-29 10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多式联运中,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如何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多式联运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依据以下两个原则确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一、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区段是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例如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签订了一项从北京至纽约的多式联运合同,全程运输分为三个区段,首先是从北京至

  • 2021-11-29 10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承运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多式联运中,实行统一责任制度,即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可另以合同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例如在一个海陆空的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海上运输区段的承运人、陆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航空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分别对每一段的运输责任进行约定,在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负全程的运输责任后,可以依据其与每一区段的运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哪些情形下适用指定代理?

    (1)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是给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和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这是给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   (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哪些情况下,地役权消灭?

    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地役权设定后,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地役权合同,但如果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法律赋予了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权利。如地役权人超越土地利用的范围不按约定的方法利用供役地等,就属于滥用地役权。   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地役权合同通

  • 2021-11-29 10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l)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当事人约定或协商解除合同时,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解除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 (2)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

  • 2021-11-29 11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

  • 2021-11-29 10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进行举证?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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