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1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存贷人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或者易变质货物应承担什么义务?违反这个义务会有什么后要?
存货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应当向保管人事先说明该物的性质,还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没有说明,保管人在入库验收时,发现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可以拒收仓储物。保管人发现入库的仓储物是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除及时通知存货人外,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如果存货人没有对危险物品的性质
2021-11-29 8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或者不提取仓储物的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储存期间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在储存期间届满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并按约定支付仓储费。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加收仓储费。储存期间届满,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此期限内提取,逾期仍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将仓储物提存。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存货人应如何防止仓储营业人滥用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它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免责不同。 根据《合同法》及《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只能是不可抗力、自然原因和货物本身的性质引起的货损,当事人也可以对免责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由于仓储合同往往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免责条款的问题应倍加注意。 【法律提示】 存货人在签订合
2021-11-29 11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范本(四)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甲有限公司(下简称“甲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乙有限公司(下简称“乙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
2021-11-29 12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约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赠与是指一方以无偿的方式把自己的财物给予他人的行为。一般的赠与的财物不适用返还。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但婚约期间的赠与一般的赠与是不同的,这种赠与是当事人基于结婚为目的的,一方或双方将自己的财物给予对方,并非单纯的无偿给予财物的目的,实际是这种赠与是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将来的婚约得以履行的则赠与生效,否则,如果预期的婚约没有实现的,则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
2021-11-29 14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姻殿堂里的“君子协定”
2000年,刚刚大学毕业的苏彩云(女)应聘到一家跨国公司工作,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了王仲棠(男),两人随即陷入了热恋。2001年底两人登记结婚。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对新生事物比较能接受,同时认为未雨绸缪,为了避免将来两人万一离婚,也减少争议,苏彩云和王仲棠两人决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各花各的。因此,婚后二人签订了“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各1份,约定“夫妻财产双方原则上实行
2021-11-29 12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基本案情 庄传臻(男)与赵霞(女)1997年相识相恋。婚前,由于庄传臻没有婚房,赵霞的父母将一处房产赠与女儿,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婚后两人贷款注册了一家运输公司,从事长途运输事业。2005年春,一次长途运输中,庄传臻因过度劳累发生车祸,导致一过路行人毕广林重伤住院,并造成截肢的后果。后经认定,庄传臻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2005年底毕广林出院,
2021-11-29 12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前财产相关法理分析
婚前财产相关法理分析 1、法律对一般婚前财产的原则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2021-11-29 11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前财产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解
婚前财产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解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2021-11-29 113 人看过[法律常识] 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问题的探讨
内容摘要:我国现行法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立法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予以确立的,极不完善,相关法学著作对此方面的研究也非常浅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为了兼顾债权人与债务人配偶的利益,建议如下立法: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证据证明婚前所负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人配偶应在接受财物或享受利益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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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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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