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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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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9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权有什么性质?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期间怎样转移抵押财产?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

  • 2021-11-29 1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2021-11-29 121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财产抵押而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财产抵押时.抵押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

  • 2021-11-29 120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 2021-11-29 131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 2021-11-29 119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借款合同中,能否约定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由出借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案情] 2005年1月14日,某养殖场(以下简称“养殖场”)因经营需要向孙立群借款,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万元,月息为13.6%。,借款期限为2005年1月14日至2005年6月13日,养殖场以其所有的餐厅房屋作抵押,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本息,则餐厅房屋归孙立群所有。合同签订后,孙立群将5万元借款交付给养殖场。但是,借款到期后,养殖场并未

  • 2021-11-29 1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抵押人是否可擅自转让抵财产?

    【案情】 向某向江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王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王某在向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限。向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期间,谢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向某的房屋。向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是否不必征得江某的同意? 【评析】 向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当征得江某的同意。《物权法》第191条规

  • 2021-11-29 125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折价补偿

    法律规定了以返还财产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在此种情况下,为了达到恢复原状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不能返还可分为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法律上的不能返还,主要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即当一方将受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取得该项财产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知道或者没有责任知道该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

  • 2021-11-29 1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投标问价是要约吗

    投标问价的标书是属于要约的一种,投标的标书具有要约的要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标书是想让投标人投标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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