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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自然人之间借款和金融机构借款有什么区别?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方的借款合同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一、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对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

    2021-11-29 22:24:52 170人查看

  • 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

    2021-11-29 22:21:34 169人查看

  • 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2021-11-29 22:21:28 131人查看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

    2021-11-29 22:21:18 133人查看

  • 对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罪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对1997年刑法规定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修正后规定的。根据修正后刑法的规定,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没有取得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因而不具有经营上述业务的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2.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

    2021-11-29 22:20:53 127人查看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哪些构成条件?

    金融票证是金融活动的重要凭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票证管理秩序,影响正常的经济生活,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刑法规定了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的,是故意犯罪。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这里所

    2021-11-29 22:20:23 139人查看

  •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金融仲裁案件包括哪些?

    广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中所称的金融仲裁指对因金融交易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争议进行仲裁。金融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上所发生的本外币资金融通、本外币各项金融工具和单据的转让、买卖等金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一)贷款;(二)存单;(三)担保;(四)信用证;(五)票据;(六)基金交易

    2021-11-29 22:19:34 111人查看

  •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金融仲裁怎么收费?

    金融交易争议仲裁案件收费,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减半收取仲裁费用。 金融交易争议仲裁案件收费,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减半收取仲裁费用。

    2021-11-29 22:19:34 132人查看

  • 广州仲裁委员会的金融交易指什么?

    金融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上所发生的本外币资金融通、本外币各项金融工具和单据的转让、买卖等金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一)贷款;(二)存单;(三)担保;(四)信用证;(五)票据;(六)基金交易和基金托管;(七)债券;(八)托收和外汇汇款;(九)保理;(十)银行间的偿付约定;(十一

    2021-11-29 22:19:34 157人查看

  • 哪些金融交易可以在贸仲仲裁?

    金融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上所发生的本外币资金融通、本外币各项金融工具和单据的转让、买卖等金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1、贷款;2、存单;3、担保;4、信用证;5、票据;6、基金交易和基金托管;7、债券;8、托收和外汇汇款;9、保理;10、银行间的偿付约定;11、证券和期货。

    2021-11-29 22:19:29 110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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