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
2021-11-29 22:36:21 182人查看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2021-11-29 22:35:57 96人查看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2021-11-29 22:35:22 135人查看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1-11-29 22:35:22 252人查看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才能
2021-11-29 22:33:37 166人查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有效防范和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切实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专区“双录”),是指
2021-11-29 22:33:35 178人查看
国务院令第297号 颁布日期:20001110 实施日期:20001110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 收购不良贷款的范围、额度及资金来源 第四章 债权转股权 第五章 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六章 公司的终止和清算 第七章 附则 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
2021-11-29 22:33:35 143人查看
国务院令第324号 颁布日期:20011123 实施日期:20011215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撤销决定 第三章 撤销清算 第四章 债务清偿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经2001年11月14日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5日起施行。
2021-11-29 22:33:35 148人查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
2021-11-29 22:33:35 135人查看
第一,加强对金融债权资产的保护。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大部分流动资金都来自银行贷款,一旦企业不能按期归还或不能归还,信贷资产质量就会下降。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是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发挥金融的作用,而金融作用的发挥则首先要保障金融的安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这就包括防范金融债权风险。 第二
2021-11-29 22:33:35 158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