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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大全

  • 2020-11-13 532 人看过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冒充的对象是军人。犯罪分子冒充军人身份是构成本罪的重要的条件,也是与本法规定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惟一

  • 2020-11-13 589 人看过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释】本条是关于煽动军人逃离部队、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两种犯罪行为: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犯罪。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犯罪,即有明确的要使军人脱离所在部队,不履行服

  • 2020-11-13 554 人看过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解释】本条是关于煽动军人逃离部队、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两种犯罪行为: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犯罪。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犯罪,即有明确的要使军人脱离所在部队,不履行服

  • 2020-11-13 743 人看过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接送新兵的工作人员。包括军队中负责征兵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地方负责征召、审查

  • 2020-11-13 504 人看过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 2020-11-13 436 人看过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2020-11-13 604 人看过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伪造、变造、买卖一、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以及非法制造、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

  • 2020-11-13 533 人看过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以及应征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共分二款。第一款是关于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 2020-11-13 666 人看过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以及应征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共分二款。第一款是关于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 2020-11-13 610 人看过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谎报军情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罪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本条规定的犯罪必须是发生在战时,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即故意谎报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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