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3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是仲裁决定?如何使用?
仲裁决定是指仲裁机构为解决仲裁程序上的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决断。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解决仲裁程序上的问题都用决定,而不用裁定。使用仲裁决定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2)仲裁员的回避问题。省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集
2021-11-29 117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我国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仲裁的财产保全,指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变质、腐烂等情况,经一方当事人申请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种强制措施。
2021-11-29 121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是仲裁中的证据保全
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是指仲裁当事人为使证据保持其客观性和真实性,防止因种种原因使固有的证据灭失、损坏或以后难以取得而申请保全。仲裁委员会依法将该证据保全的申请提交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对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在提出保全申请时要注意保全的证据应当是: 第一,证据必须是对案情有较重要的证明作用的,保全的证据如果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2021-11-29 122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的一裁终局是经济纠纷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因为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理所当然应谊最终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 根据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以随便
2021-11-29 113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时候能替换仲裁员?
1、仲裁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其职责,或者没有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或在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应尽职责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权自行决定将其更换;该仲裁员也可以主动申请不再担任仲裁员。 2、仲裁员因死亡、除名、回避或者由于自动退出等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按照原选定或者指定该仲裁员的程序,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选定或者指定替代的仲裁员。
2021-11-29 116 人看过[仲裁常识] 什么情况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是非中国国籍,就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涉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案件,参照适用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在实际操作中与涉外案件完全一样。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不能协议放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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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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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