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意义,学习医疗事故流程,熟悉医疗事故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医疗事故专栏。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仲裁常识
公司法
医疗事故
合同常识
防骗手册

医疗事故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0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司法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原则 司法鉴定原则是司法鉴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设计司法鉴定权的配置;司法鉴定主体资格、权利、义务、责任;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结论审查等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地方法规和部门鉴定规章中确定的司法鉴定原则很多,其中合法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是普遍一致的,而且是主要的。业内人士简称为“司法鉴定四原则”。至今未见国内学

  • 2021-11-29 137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两种鉴定有明显区别 很长时间以来,鉴定与司法鉴定谁更适用的争论,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关系问题的意见》指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 两种鉴定的区别究竟在哪儿? 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区别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 2021-11-29 136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美容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何为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是指消费者到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美容时,由于医疗美容机构不适当履行相关约定或其他原因造成消费者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所产生的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⒈手术者术前不征求美容者的意见,按照自己的审美观主观决定手术方式,导致美容者不能接受手术效果。   ⒉技术上不能胜任导致手术失败,造成美容者容貌毁损。

  • 2021-11-29 151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封存的现场实物应该由谁进行检验

    对封存的药品进行检验的法定机构是药品检验所。对封存的物品进行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而且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必须是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否则,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当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 2021-11-29 134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后该如何收集证据?

    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档案、病历的保管均作出了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程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质量检查、统计分析、检索、保管等工作,并提供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建立病历

  • 2021-11-29 136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样处理病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 2021-11-29 161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部省属单位和外地驻苏单位,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范围内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在用人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和退休人员(包

  • 2021-11-29 103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如何结付?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属门诊特定项目(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高血压病(ii、iii期)、糖尿病、肾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及家庭病床、精神病)的医疗费用,可按门诊特定项目有关结付规定予以结付,其余费用由单位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 2021-11-29 158 人看过[医疗事故] 参保职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

  • 2021-11-29 182 人看过[医疗事故]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28号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   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如何认定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的请示》(黑卫医发〔2004〕60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问题答复如下:   一、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