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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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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延长有哪些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法中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时效是什么

    一般认为,法律只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做两年的保存义务,因此,如果要求用人单位对于两年以上部分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举证,则用人单位无法尽到这样的举证义务,超出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能力,如果不利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对用人单位则是一种不公。因此,法院的审查范围也应当局限在两年之内。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工作由什么部门主管?

    根据《劳动法》第9条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劳动工作”指哪些内容呢,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8条的规定,《劳动法》第9条中的“劳动工作”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时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以及

  • 2021-11-29 107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该符合怎样的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53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关于本条的理解,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6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3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劳动法》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风险及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对现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用工制度带来全新的变革与挑战,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革除以往陈旧的用工观念,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成本,缓解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   一、新法下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性及风险应对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

  • 2021-11-29 9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现请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正本;   2.

  • 2021-11-29 105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关系如何

    对于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有人说,用人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就不用再支付违约金了。笔者认为,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是两个概念,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同时,从公平的角度讲,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如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本是其应享有的一项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而作为合同当事人另

  • 2021-11-29 102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归纳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 2021-11-29 74 人看过[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试用期 同一单位不能重复约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小蔡不必再与公司约定新的试用期。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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