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军人违反职责罪
2020-11-13 429 人看过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一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及其处罚的
2020-11-13 692 人看过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一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及其处罚的
2020-11-13 441 人看过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
2020-11-13 692 人看过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四百三十二条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
2020-11-13 434 人看过 战时造谣惑众罪(刑九死刑罪名取消)
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战时造谣惑众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战时造谣惑众罪及处罚的规定,构成本款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
2020-11-13 520 人看过 战时自伤罪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战时自伤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故意自伤身体的行为。这里规定的“自伤”,是指行为人自己故意伤害身体或者授意他人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行为人对于自身的伤害必须具有直接的故意,如果
2020-11-13 661 人看过 逃离部队罪
第四百三十五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逃离部队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逃离部队罪及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逃离部队罪是指军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款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2020-11-13 580 人看过 武器装备肇事罪
第四百三十六条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武器装备肇事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有严重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这里规定的“武器装备”
2020-11-13 407 人看过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武器装备的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的行为。这里规定的
2020-11-13 404 人看过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盗窃、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