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4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下)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拥有独占使用权,而且对使用租赁物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独立处分。 (3)出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不受第三人的干扰。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融资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得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将租赁物设定抵押时,出租人抵押行为不得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
2021-11-29 125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上)
1.购买和交付的义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对供应商和租赁物的选择,与供应商签签订租赁物的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而且在未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购买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内容。在融资租赁实务中,虽然是由供货商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然而在法律关系上,交付租物的义务仍然在出租人,只是该义务由供货商代为履行了。 2.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平静占有、使用租赁
2021-11-29 116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的,这也是资租赁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在租期内无权处分租赁物。 在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的前提下,出租人有权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包括承租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融资租赁合同
2021-11-29 124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否应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在一般的租赁合同中,由于租赁物的种类、规格及型号都是又出租人选择的,因此出租人应对租赁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以使租赁物处于适于使用状态。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订有对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特约”条款,即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国《合同法》第244条明确规定了出租人的此项权利。 但是,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出租人仍不能免除其瑕疵担保责任,即使
2021-11-29 129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的,这也是资租赁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在租期内无权处分租赁物。 在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的前提下,出租人有权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或在租赁物上设定抵押,包括承租人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在租赁期届满时,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物
2021-11-29 137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239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结合。两者的结合点就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与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同一物。也正是这一标的物,使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性与融物性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融资从而达到实现融物的目的。 买卖合
2021-11-29 136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中会涉及哪些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也称做标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客体一般是价值较大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瑩等租赁物,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融资赁合同表面是租赁物的交易,而实质却在于融资;其客体表面上是租赁物,实质是相当于租赁物价款的资金。 然而,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合法性的特征。因此,法律禁止流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
2021-11-29 117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不交付租金的纠纷点评
【案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购进某种生产仪器及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金总额12万美元,租期24个月,每3个月为l期,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为2000年5月30日,如乙公司不支付或延期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 1999年5月5日,甲
2021-11-29 121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之间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也称做标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客体一般是价值较大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瑩等租赁物,这是由租赁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融资赁合同表面是租赁物的交易,而实质却在于融资;其客体表面上是租赁物,实质是相当于租赁物价款的资金。 然而,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合法性的特征。因此,法律禁止流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
2021-11-29 112 人看过[合同常识] 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如何负担?
合同法对租赁物的风险负担未作明确规定。在传统租赁契约中,租金与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互为对价关系,出租人负有保持标的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时,该危险应由出租人负担。但融资租赁合同则相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危险应由承租人负担。 在融资租赁合同实践中,一般都有免除出租人危险负担责任的特别约定。各国判例和通说均承认出租人的危险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法律资讯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