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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43 人看过[法律常识]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取消其要约。世界各国一般都规定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因此,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要约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尚未生效,允许要约人撤回或变更其要约对受要约人不会造成损害。《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021-11-29 145 人看过[法律常识] 要约承诺适用合同解除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的方式,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和承诺是不适用解除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五条
2021-11-29 137 人看过[法律常识] 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要约的失效,也可以称为要约的消灭或者要约的终止,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对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受要约人的回复没有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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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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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