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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0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案件有哪些种类?

    依据《商标法》及其《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以下商标争议案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案件;(2)当事人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案件;(3)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4)不服商标局作出的撤销已经

  • 2021-11-29 109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标准和商标审查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

    商标评审标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商标争议案件时适用,而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中适用的。从理论上讲,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法律依据都是《商标法》。因为所谓标准是将法律具体化、细化,而不能背离法律的规定。因此,不能将两个标准对立起来,应当看到两者之间的一致性。但是,由于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工不同,导致两者适用的标注也有一定的区别。在实践中,被商标局驳回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采取什么方式评审商标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公开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争议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但是依法决定公开评审的情形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当事人请求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提出需要公开评审的具体理由。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下列案件,应当事人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进行公开评审:(1)当事人一方要求就重要证据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的;(2)需要请出具过重要证言的

  • 2021-11-29 109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通知义务和司法救济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通知义务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将裁定结果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在此次修改以前,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是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寻求救济手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了与该组织有关协定中的司法救济程序相衔接,此次修改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是终局裁定,对其裁定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寻求司法保护,提起诉讼。在商标评审委员会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评审申请类型

    商标 评审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 2021-11-29 100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注册商标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将裁定结果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在此次修改以前,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是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寻求救济手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了与该组织有关协定中的司法救济程序相衔接,此次修改商标法规定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是终局裁定,对其裁定不服的当事人还可以寻求司法保护,提起诉讼。在商标评审委员会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许可备案须知

    1.商标许可备案需提交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委托代理机构的还要盖上企业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人用药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应当同时附送被许可人取得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 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

  • 2021-11-29 101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能立即注册该商标吗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知识产权] 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

    咨询:我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家连锁店的餐饮企业,自开业以来,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在电视台、报纸、街边霓虹灯等媒体上大量作广告,消费者口碑较好,因此在餐饮行业内小有名气。但近日,我公司将店铺招牌文字标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发现已被本地同行抢先成功注册了。请问,我公司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招牌? 回复: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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