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28 人看过[仲裁常识] 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何时开始?
仲裁程序自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开始。
2021-11-29 118 人看过[仲裁常识] 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书有哪些内容?
仲裁申请书需写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以及其他可能的快捷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以及其他可能的快捷联系方式;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021-11-29 141 人看过[仲裁常识] 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地点怎么确定?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北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为仲裁地。
2021-11-29 98 人看过[仲裁常识] 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所有纠纷都能申请仲裁吗
当然不是.仲裁主要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跟财产权益有关的纠纷.有些纠纷是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的,如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都不能通过仲裁解决.仲裁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常应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发生纠纷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2021-11-29 135 人看过[仲裁常识]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富余职工、待岗职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富余职工、待岗职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富余职工、待岗职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复函 -------------------------------------------------------------------------------- 颁布日期:19
2021-11-29 126 人看过[仲裁常识] 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瑕疵的风险
依劳动合同法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单边持有劳动合同,或者虽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但未保留送达证据。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并且应当注意让劳动者签收并保留簦收证据。
2021-11-29 124 人看过[仲裁常识] 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况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1、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2021-11-29 125 人看过[仲裁常识] 劳动仲裁费用如何缴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18日劳动部发布)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 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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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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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