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扰乱公共秩序罪
2020-11-13 504 人看过 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
2020-11-13 322 人看过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第二款),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从重处罚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
2020-11-13 382 人看过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刑法第302条),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客体要件 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
2020-11-13 539 人看过 赌博罪
赌博罪(刑法第303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赌博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
2020-11-13 507 人看过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_开设赌场罪概念定义 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二款)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
2020-11-13 585 人看过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邮政工作人员”,
2020-11-13 538 人看过 代替考试罪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2020-11-13 864 人看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概念定义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_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
2020-11-13 437 人看过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_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概念定义 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加的罪名。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_非法利用
2020-11-13 486 人看过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_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概念定义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用户信息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 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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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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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